2)血债--苏俄抢劫中国工业(转)_爱国军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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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飞速发展。据专家估计,到抗战末期,东北工业生产总量已经超出日本本土之上,东北真正成了日本侵略全中国和东南亚的基地。日本在东北的工业,自然成为同盟国注意的目标。

  中国浴血抗战8年,如从“九一八事变”后东北抗日民主联军对日作战算起,中国人民抗击日本长达14年之久。中国人民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中所做出的民族牺牲最大,所作贡献也最大。所有在华日本资产作为对华战争赔偿费用,无论就公理,还是就法理而言,都是天经地义的事情。1945年中苏缔结《中苏友好同盟条约》谈判开始,国民政府主席蒋介石就明确指示中国代表宋子文:“关于东北原有各种工业及其机器,皆应归我国所有,以为倭寇对我偿还战债之一部分,此应与苏方切商或声明者也。”斯大林当时对中国这一正当要求也表示“同情”。

  抗战结束后,1945年9月18日,中国政府向美、苏建议:凡属日本及日本国民在华领土内所有全部产业权、契据、利息以及各类财产,包括房屋、发电厂、各种工厂、船只、船坞、造船厂、机器、矿业、有线及无线电设备材料、铁路、车辆、修理厂等等应认为已让予中国;凡属同盟国约定归还中国之领土,如有盟国军队驻扎,应采取一切必要及紧急办法,防止敌人从事摧毁、破坏、隐藏、移动及转让等行为;关于分配日本国内各种资产,中国应享受优良百分法,及交货优先权,以抵偿中国国家及人民所受之长期牺牲与损失。苏联外长莫洛托夫复函表示,苏联完全理解中国对日本赔偿问题的立场,具体办法应由四强(中苏美英)组成的对日管制委员会做出。美国还在1945年8月下旬宋子文访问时,就表示支持中国的要求。美国总统杜鲁门在接见宋子文时说,“中国抗战八年,苏对日作战仅数日,向日本要求赔偿,中国自应居首位。”英法等同盟国对中国的正当要求也表赞成。在当时看来,日本在华资产,作为对华赔偿的一部分,在国际上并无问题。但是谁也没想到,都认为没有问题的事情却出了问题。

  斯大林虽口头上对中国以日本资产作为赔偿的主张表示同情,但实际上他对东北的日本工业早就另有打算。在签订《雅尔塔协议》时,他对罗斯福要条件:恢复俄国在日俄战争中失去的在东北的全部特权,否则他无法对人民交代苏联为什么要出兵中国东北。这是他公开说出口的出兵东北的目的;还有没说出口的目的就是把东北的日本资产全面占有、重点摧毁,然后实行垄断性的经济合作。对后一目的,是后来苏联代表在与中国国民政府进行经济合作谈判时透露出来的。

  所谓全面占有,就是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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