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408章 狐狸尾巴_大魏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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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08章狐狸尾巴

  大魏的军法已经相当严厉了。立国之初,道武帝就令汉官据《尉缭子》所载秦时的《军爵律》制定了大魏军法,堪称严之又严,苛之又苛。

  太武帝继位后,因其极度推崇魏武(曹操),便依《魏武军令》,重新制定操典、军纪。虽比秦时的《军爵律》宽松许多,但斩字令依旧不少:

  阵兵疏数,兵曹举旗不如令者,斩;

  不闻令而擅前后左右者,斩;

  违令不进者,斩;

  无将军令,有妄行阵閒者,斩;

  吏士向阵骑驰马者,斩。

  吏士有妄呼大声者,斩。

  一部受敌,馀部不进救者,斩;

  士将战,皆不得取牛马衣物,犯令者斩……

  诸如此类,大小十余条斩字令。起征或临战时,再由主将依情而定,或增或减,或拢或分。

  但细化到七十二斩之多,闻所未闻。

  如:赌博忿争,酗酒闹事,漫骂无礼,窃人财物,回令之时,结舌不应,低眉俯首,面有难色等,于大魏军中至多也就是抽几鞭了事,行杖的都极少见。

  但到了李承志这里,竟就够上了杀头?

  这也太严了些,真要锱铢必较,还有哪个敢当兵?

  估计皇帝的想法和元渊差不多,见他二人看完了奏程,元恪才悠声问道:“李卿,李承志在泾州领军时,行施的可是此法?”

  “秉陛下,臣未曾细问过,故而不甚知悉!”

  李韶拱手回道,“但其军纪异常严明,曾有将领马惊奔入田中,践踏了青苗而被罚杖。又闻其族弟喜槊枪,偷伐桑木三株,后被李承志亲自抽了百鞭……”

  这两桩都是真有其事,而且是同一人干的:李显!

  前一次是他赖马跑不快,却不想自己近重两百斤,马被打的受不了,冲下路奔到了田中。

  第二次是他听李彰念叨,说要制一杆如父亲(李松)一样的丈二桑杆槊枪,李显记在了心里。在安武时,偶见一桑田,便偷伐了三株。却不想被军中文书(类司马)碰了个正着。

  恰逢李松赴河西买马,不在军中。别人又制不住他,这两次都是李承志行的刑……

  “不践青苗,不斫桑果?倒有些魏武遗风……”

  皇帝沉吟道,“虽说泾州僧乱大都是手无寸铁的饥民,但众逾十万。而李承志只以三百家臣起兵,并以摧枯拉朽之势平之,定是有其过人之处的。

  且其心性虽似莽撞,但行事颇有分寸,应是不会无故而擅杀兵将,故尔等也无须担心,且由其先练着吧……”

  元恪还真就是这般想的。

  其余不论,皇帝暗恼李承志之时,恨不得将他拖下去杖个皮开肉腚。但每每发狠之际,遍搜脑海,竟寻不出惩治李承志的借口?

  可见坊间相传其何等奸滑狡诈等,并非空穴来风。

  如此心性,怎可能随意的打杀麾下而授人以柄?

  皇帝都是如此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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