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第一個男朋友_《蘋果微酸》(BL,1v1,高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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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了半个春天,时序来到五月。

  杨式瑢捧着一束花,背着大大的后背包小心的走下客运,先是恍惚的看着远方的景物,然后才找到方向,往乡间一路步行。

  这里是新竹的乡下,没有高楼大厦,两边都是矮房与田地,马路上车道数量相当多,但车子却少,连行人都没见几个。

  他沿着大马路走,走过田野经过水塘,几隻野狗看见他先是吠叫了几声,然后就想起什么似的凑了过去向他示好,他蹲下摸了摸牠们,直到小狗们舒服的瞇起眼吐出舌头哈气,他才笑着拍了拍牠们的后背,起身继续往前走。

  抹去身上的汗水,好不容易走到一个拐角,他毫不犹豫的转了进去,马路从柏油变成了石子,他缓慢却坚定的踩在石头上,喀拉喀拉孤单的响着。

  又过了几个转角,走了大约十分鐘,他终于来到目的地。

  因为事前有告知所以没有上锁,他轻轻推开门,走到一座祠堂,先在供桌上放下花束,朝着祖先牌位祭拜,然后才拿起花走到祠堂后方的深处,在一个墓碑前站定。

  他把包包放下,走上前去把目光可及的杂草拔乾净,然后从包包中取出矿泉水和手帕将墓碑上下都擦拭一遍,把手也洗乾净了,才把花束和几样鲜果依序摆盘放好,点起香插进香炉里,靠着碑面斜坐在地上,伸手抚摸冰冷石头上的每一个字。

  「景旂,我好想你。」

  不是每一个分离,都有道别。

  杨式瑢一直以来都是个内向害羞的人,别说女朋友了,连朋友都没交过几个。在学校的生活里,他一直都是独行侠般独来独往。一个人吃饭,一个人念书,一个人上课,一个人生活。他对自己不善交际这件事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他家境不错,即便毕业后不出去工作也不会饿死,只是在家里太无聊,才选择在普通的大学里修课拿学歷。

  他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害怕孤单才想唸书,但又觉得自己很幸运,因为他认识了那个人。

  他大学念的是资讯科工程系,这是他唯一有兴趣的领域,班上的女生不多,教室里挤满了男生,老是吵吵闹闹的嘈杂不已,但有一个总是安静的坐在第一排从不参与喧哗、认真上课的人,那就是李景旂。

  李景旂是班上的书卷,为人处事一板一眼,浑身上下禁慾的气息落在班上男生的眼底,却更让人心痒难耐──因为他生着一张雌雄难辨、男身女相的嫵媚样貌。

  他才进大学不久,就被资工系的所有男性注意,冰山冷艳的外貌让他打败了大二的学姊成为新一任的资工系花,艷名远播的他时常被系内外各方男同学和学长们追求告白,但都被他以「我不喜欢男生」还有「忙着念书拿奖学金」为由全数拒绝。

  当然偶尔也有几个被他抢去风头的学姊们找他麻烦,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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