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9章 Dr.艾斯特_我创建了scp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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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猜不透就猜不透吧。

  有些时候考虑那么多真的没用。

  关理直接向对面发去邀请——

  “你很适合基金会,愿意正式加入我们吗?”

  这一次艾斯特的反应很快,“‘你们’指的是……幕后创作团队?但我并不擅长写作……”

  “不,只是加入这个网站。”关理挑挑眉,断然打破他的幻想。

  幕后创作团队在另一个世界,想要加入请先穿越过去。

  不过他想了想,觉得也不能彻底掐灭这位同志的创作热情,“如果你确实想要成为基金会的作者,可以在之后向我们投稿,或在有足够权限后直接发布在这里。”

  “开放性征收稿件?那它们的版权……”

  “作者自己持有版权,同时基金会自动拥有网站上所有内容的‘全版权’运营权。”

  “这是完全的霸王条款。”

  “是的。如果不愿意将全版权委托给基金会,可自行以选择发布在站外,不过那种东西,应该被叫做‘同人’吧。”

  “……”

  同人作品,普遍来说是建立在其它原创版权之上的二次改编作品——虽然也有“非正式”“未进行商业运营”的原创作品之意,但真正采取这一用法的人实在太少。

  大多数在全世界都广为流行的同人,就是指的“二次创作”,但这种创作严格上来说是违法的。

  只不过大多数同人创作都在暗地里进行,一直处于“民不举官不究”的灰色地带,原作看在宣传效果的面子上,也很少去清理同人。

  还有少部分则是合法的。

  因为它们的“原作”选择了开放改编权。

  SCP基金会会是这开放改编权的其中之一吗?

  艾斯特认为不是。

  一个拥有极高潜力的原创IP,会在尚未开始宣传的时候就开放同人改编权?

  想想也没道理。

  要真这么做,甚至有可能造成同人热度比原作更高的尴尬场面。

  所以对于那些真心喜欢基金会世界观,并且想参与进入这个项目的人来说,在官方网站上发布作品就是唯一可行的方式。

  ——哪怕这个必须将“全版权”委托给基金会进行运营的要求很坑。

  惊艳万分的现世起点、深不可测的设定深度、数量庞大的作者群体……

  这样的SCP基金会,如果无法崛起才是天理难容吧!

  嗯,只要运营者不脑抽。

  根据已有的几段交流,这位管理员目测还挺靠谱。

  那么,试试又如何?

  “好吧,管理员,你们的作品与诚实足以吸引我留下。”艾斯特很快便妥协了,发来表示同意的回答,“我要怎么加入?”

  “去找O5-1,他会给你安排一个合适的位置。”

  离开通讯频道,关理这才轻吁一口气,总算把这个潜力新人骗到手上了。

  沉默旁观的系统提出一个问题:“我们这里有O5-1吗?”

  不是只有他们俩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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