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狼。
野狼的毛发淋雨打结,显得脏乱,腰上腿上都有伤,还有皮肤病,背脊和脖颈处露出带着红斑的烂肉。
它两眼冒着绿光,漆黑的鼻子在伍德脸上蹭来蹭去,脏兮兮的猩红长舌舔舐着伍德的脸,像是狼妈妈在给新生的子嗣舔去胎衣一样。
它的耳朵突然开始抖动。它察觉到了,眼前这个人类好像还活着,听见对方身上传来的呼吸与心跳。
伍德与它对视着,气氛变得异常尴尬。
但它很快就打破了尴尬,它看了一眼伍德的手,又看了一眼地上的枪,夹着尾巴,一步步往后退,退到坳口边缘时,它却走不动了。
不是它舍不得伍德这个“人类宝宝”。
并非它放不下伍德这块“上好腊肉”。
而是峡谷外的寒风吹得它一个哆嗦,身上的水渍立马扑上了一层霜。
它狠狠打了个喷嚏,鼻腔里迸出来的黏液带着血。它绕了一圈,又绕回了坳口里。
伍德检查着自己的身体,衣服上除了血,没什么外伤,原本断开的拇指现在长了回来,皮肤像婴儿一样白嫩。
他拿回枪械,填充雷汞和弹药,举枪指向那头狼。
野狼似乎明白了什么,僵在原地,哈着气。
过了很久,过了很久很久。
伍德突然能明白阿明先生的感受了。
他明白阿明先生在面对那三条狼犬时,会舍不得开枪的原因了。
他用枪指着野狼的脑门,一步步往外走。
漆黑的峡谷里涌来的寒风,在一点点夺走他身体上的温度。
他走到坳坑的出口时,大狼退回了坳口里,退到石壁下,卧在最暖和的位置,那个位置尚且还有伍德身体的温度。
他退到犬牙交错的乱石滩中,终于敢回头,峡谷的缝隙中投下一道月光,让他看清了前路,让他吓得寒毛直竖。
黑漆漆的崖壁凹缝里,有无数双眼睛盯住了他。
——全都是狼。
白天跟随他出生入死的马驹,已经变成了一具森森白骨,连肠子和排泄物都没留下,连丁点血迹和毛发都没留下,四散的骨头干净得令人头皮发麻。
他重新举起了枪。
却不知道要射向何方,射往何处。
阴冷的山谷风将他额头的汗吹成了冰珠。
狼群只是看着,不愿挪动一步。它们蜷缩在狭窄的页岩缝隙之中,冻得闭上嘴,冷得发抖,三三两两抱作一团,勉强维持着体温。
伍德一步步往出口走去。
他不敢走快了,也不敢走太慢。
直到他走出峡谷,才觉得自己的魂魄回到了身体里。
走出谷口的瞬间,视野豁然开朗。
天上的星星太多。
按伍德这个没多少文化的人来形容。
那就是“巨他妈多”。
它们朝伍德眨眼睛。
一轮满月挂在天边,它投下的光,照亮了简陋的石砟路。
伍德顺着这条路走下去,他才走了不到一里地,就有了新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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