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入府_长公主殿下,别玩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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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饶是面红耳赤,越萧神色仍然镇定如常。

  妖绝美人在前,他目光淡淡,抬眼描摹。

  越朝歌的脸骨相清绝,蛾眉淡扫,一双眼睛似是会笑一般,弯弯的,亮晶晶的。纤鼻小巧,红唇水润。如此殊绝的女子,他若是见过,肯定是认得出来的。

  越萧薄唇轻启,平静无波地说了两个字。

  “未曾。”

  越朝歌手一抬,“那这块血玉,你从哪里得来的?”

  越萧目光拂过她的掌心,陷入沉默。

  半晌,他道:“应是故人所赠。”

  越朝歌笑开,重新倚回高枕上,葱白的指尖把玩着美玉,悠悠问道:“不知——是哪位故人?”

  哪位故人?

  越萧不知道。

  他十二岁时因故丢了一部分记忆,关于那部分空白,他一无所知。时至今日,他所能记起的,也只有父亲、母亲,大哥越蒙,以及二哥越蒿。

  这块玉既不是父母亲所赠,也不是大哥所赠。

  他依稀记得是个故人给的礼物,可总也想不起来是谁。他自来好奇心并不太强,或许也是因为直觉玉的主人过得很好,故而也未曾想过刨根问底。只知道在能拥有的记忆里,这块玉始终陪着他。

  他用黑绳打络,把挂坠悬于颈上。若非越蒿虐刑,宝玉受损,他至今还贴身戴在身上。

  越朝歌见他不答,也猜到了□□分。

  当今天下,连三岁小儿都知她是前朝公主,因献玺从龙,得当今天子庇护,满大街都是关于她的闲言碎语。越萧只要耳朵没坏,总会知道她就是前朝的朝歌公主,就是那个赠玉的故人。

  他现在沉默,有两种可能,要么是他记得当年被抛弃的旧仇,真想杀她,不好直言,要么,他已经前尘尽忘,记不得当年的事情了。

  如果是前者,他当真记仇的话,早在郢陶府开府的时候就应该登门取命了,万不用等到现在。且看他前两次的性子,坦荡直言,想杀她就说想杀,倒未曾避讳什么,想必不是要报旧仇。由此可见,越萧应当是不记前事了。

  那正好,越朝歌也不愿他记起,省得解释来龙去脉还要费上一番口舌。

  她倒是想忘,

  反没那个机缘忘得了。

  不过她未曾想到的是,越萧是独独把她忘了。

  越朝歌问他是哪位故人,他闷了一会儿,淡淡道:“不知道。”

  “呀——”越朝歌懒洋洋站起身,居高临下,饶有兴味地睨着他,“那你——”

  越萧仰头与她对视,眸光如浩瀚星辰,等着她说下半句。

  越朝歌目光向下扫了一眼,道:“那你——还不穿上衣服,是在勾引本宫吗?”

  即便越萧满身伤痕,药粉斑驳,可清晰的肌肉线条,紧致的腰身都还散发着力量。

  越萧显然没想到她话题转换如此之快,愣了一瞬,继而飞快揭起里衣,粗略盖过。

  堂堂冷漠沉静的杀手,竟如此经不得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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