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七百四十二章 御前司火枪营_长风万里尽汉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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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言论都能在民间自发的传播的沸沸扬扬,就也可见赵宋那糟糕的声誉了。拿大艺术家来比陆皇帝,端的是胆小的兔子和山林之王的差距。

  眼见着快是黎明了,翼翼乌云遮天空。炸起一声响雷,雨丝飘落下来,片刻,雨下的越来越大,雨点和珠子一样砸下来。

  陆谦被响雷惊醒,看了眼身旁依旧睡的死沉的程婉儿,眼睛一闭,继续睡去。虽然今日里他是去不得校场了。

  济州新兵营的五百火枪兵经过了三月的初步训练后,现在集体转入御前司亲军中。

  陆皇帝本来还想着去调教调教他们,现如今的火枪兵还没有具体的战法,新兵营也是在拿他们当弩兵来训练。事实上就现如今的火枪性能看,他们也就是在取代弩兵的效用。

  准确地说来,火枪兵还不如弩兵好用。火枪的射程、精准度都不如劲弩,它唯二的好处就是破甲强和造价低廉。

  对比劲弩,火枪的造价叫任何人看了都不忍放弃,更不要说那后续的一系列保养耗费。

  且破甲力极大,不逊于神臂弓。可一张神臂弓的造价能打制十几支、甚至是几十支火枪。而弩兵的选材也远要比火枪手严格。后者是个人都能成,女人都行。而前者则必须要力强的,不然你拉弩都拉不上。

  这场雨下了两天,陆皇帝雨停后还是快马赶到了亲军校场。看到五百名士气高昂,一个个昂首挺胸,望向他的双目中全是满满崇拜的士兵,心中却涌起了一股别扭。

  持着火枪的披甲兵,纵然后者披挂的都是棉甲,整体卖相似还是不错,但依旧叫陆皇帝觉得辣眼睛。

  但是如今这个时代里就必须如此,棉甲重量轻,看着单薄,且能防箭矢,是很有必要的。真要是如后世搞出那无甲衣的火枪手,才是让人送死的。

  西方火器时代的军队都撇开了盔甲,是因为他们双边都持有枪炮,再坚固的盔甲在枪炮面前也会变得不堪一击。故而,两边就都舍去了甲衣。可现在齐军的火枪手要应对的威胁只是弓弩,那甲衣并非无用,而是大大的有用。

  事实证明,新兵训练营依照弩兵的训练方式训练出的火枪手,还是卖相不错的。

  列队整齐,变阵精准有速,无论是三段击还是武断击,玩的都很溜儿。射速也能保持一个相当高的水准线。

  “威力果真不俗。”被火枪兵一排排齐射打过后的木偶已经‘千疮百孔’。陆皇帝用手插进木偶上的抢眼中,手指都能没进去七八。

  乍然一看穿透力似不如弩矢,可不要忘了,弩矢锋锐和圆溜溜的铅弹是有着很大不同的。

  “你等觉得如何?”他向林冲等人问道。

  “威力确实不俗。只是臣看那火枪复装弹药所需步骤繁琐,期间但凡有一处错误,便难击射。这若是训练不足,战场之上,火枪手胆颤心怯,手忙脚乱里恐难以建功。”

  这般的步骤还是陆皇帝几经简化的。若是原本历史上的火绳枪,怕只是一个复装就能叫人信心尽失。

  林冲话音落下,余下几将全都点头。看着火枪的填装,直叫他们想到了炮兵。临阵能打出三炮还是四炮,这可是判断一支炮兵战斗力的关键。

  “那就看训练了。”(htt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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