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一百九十四章 我的锅我来背_长风万里尽汉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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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逞强得意么?岂不是叫那伙儿不义之人得意么?

  但是也战能打得过宋军的具装铁骑吗?

  先前那一战里,梁山军打死俘获了宋骑兵五百余人,缴获战马二百余匹,余下之死马、伤马都叫他们添做了肉菜,吃下肚里了。自然陆谦也缴获了不少马铠马甲,只可惜,梁山上的马匹较之战阵所获的这二百余战马还弱了一筹,披上整套的居装,那速度和耐力是不能上战场的。

  骑兵营中也一时间难寻到如此多的健卒,能旋即适应具装铁骑。

  也就是说,陆谦手里的力量并没有随着先前阵仗的得胜,而有什么突飞猛进。或许唯一的收获就是叫梁山泊人马更加士气爆棚,无所畏惧了。

  “不说众兄弟不愿退却,我也不愿叫那不义小儿们得意。”陆谦一言定下了调子来。身旁的豹子头似有所欲言,但看帐中气氛高涨,自止了下来。

  “官军的连环马固然雄壮,但先前一仗,我等亦瞧出了它那弊端。其兵只可向前,难顾左右,只需小心其正面冲撞即可。且士气有缺,兵无死斗之心,将无必胜之念。其锐难久,挫之必泄。只待顶住了那一波来,其势颓之,再杀不难。是以,我欲寻敢战健卒三百人,为一悍勇者亲领,人持扎麻刀,不顾刀枪,不惜生死,只砍马腿。”

  这或许是正史上岳飞的章法。只是陆谦手下没背嵬、游奕如此的精锐骑兵,而眼前的呼延灼手下也没拐子马那样的精锐。在他的眼中,岳飞派出的那些手持扎麻刀,只砍马腿的勇士,那是真正的勇士。岳家军的自杀式战法,也叫后人敬畏。

  不管历史上的金兵重骑与眼下的连环马是不是一回事儿,自从马说来,再神的马儿,被砍掉了一条腿后,也会over。这个战法说来轻盈,实际上却需有很大的献身精神,不是悍不畏死的戎行做不到这一点。

  要清楚,具装铁骑即便是奔跑的再缓慢,那也是有惯性的。步兵持刀斧即便成功的砍倒了金国骑兵,那兵士也极有可能被战马压在下边的。而这兵士若没成功,那下场也必然是死的不能再死。一匹匹马背上可还驮着活人的,可不是泥塑木胎。人家长枪硬弓俱全,说来这些将士们完全是九死一生。即便呼延灼的骑兵素养真心不咋滴。

  陆谦现在要战胜呼延灼的铁骑,在难以携带大量盾车的前提下,就也必须要有一批如此敢死敢战之士,挟重盾持长刀,挥血于战阵之上。

  陆谦的目光不经意的看了一眼李逵,就是这粗人,听了如此战法后都在咽吐沫。其他人等可想而知了。盖因为此战法那就是在玩命儿。

  “哥哥容禀,此遭武松请命,愿带领儿郎们挡下那拨鸟马军。”混不吝的黑旋风都吞咽吐沫,识得厉害,但帐中却还有那赤胆之人。武松不待场面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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