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七百九十一章大捷(上)_锦衣王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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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皮鞭,蹒跚着往返于矿井与工棚之间时,他已经做好了随时饿死的准备。

  直到杨记来矿山招工人,那些凶恶的监工,有办法的矿主,全都阻止不了矿工到杨记工作。杨记给的条件在他看来差不多是当官的才能有的,只要能够给饱饭吃,干多少活他都不在乎,那些条件,他其实倒没太在意。

  再后来是当兵,不但长官给他起了新名字,还让他吃饱饭,有了新衣服,新鞋。因为他气力大,打仗的时候斩人多,就提拔他做了个旗头,还帮他成家讨了老婆。他的一身气力,到了这个时候,才算是真正有了用。

  老婆怀了娃,家里有了田,差不多可以告慰死去的父母了。他并没有因为这些就畏惧过死亡,相反倒是冲的更凶,做人要讲良心,自己是皇帝的兵,要为皇帝尽忠的。那些戏文上唱的岳飞,杨家将,都是为国尽忠,万古流芳的,他又怎么会怕死?又怎么敢怕死?若是自己退一步,不但这些都要失去,就连老婆孩子,也要看不起他了。

  今天他已经斩了五个人,但是丝毫不觉得累,乃至李中军大喊着冲锋时,他也是主动站到了先锋的位置上。自己死,可以为家里赚个终身有靠,受了伤有人养自己一辈子,那还有什么可怕的?不管是乒乓做响的鸟铳,还是刀剑,他都没在意,而是仗着腿快,举着盾牌一路猛冲。

  他是抱着必死的觉悟,一头撞进了海盗的队伍中,举起手中的刀只管猛砍,在自己死之前,尽可能多的杀人就对了。可是直到他边冲边杀了十几步之后,却发现自己依旧活着,眼前人山人海的队伍,开始溃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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