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220章 战神凯克和怪胎马克_拳坛猛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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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个自称“纽约打架之王”霍纳森是同一类型的混混。

  但马克·史密斯却要比霍纳森要强大好几倍,他才是真正的“纽约打架之王”。

  因为,马克·史密斯是个发育异常的怪胎!

  历史上单体实力强大,在战场上所向无敌的猛将基本上有两类人,一类是天赋和悟性很高,还勤练武艺的,比如武圣关二爷和常山赵子龙,又或者是民国的那些拳打洋人脚踢匪徒的武术家们。

  还有一类人是生来就发育异常,表现得远超普通人的怪胎。

  比如演义中的李元霸,或是正史中力能举鼎的西楚霸王项羽!

  李元霸或许是演义虚构的人物,但在人类历史上因为在娘胎时就发生异变,导致生下来后就与众不同的怪胎却是绝对存在的,而且还不在少数。

  马克·史密斯就是这样一个怪胎!

  欧阳明收集的资料显示马克·史密斯在出生时就有十斤重,不但很能吃还长得很快,出生不到五个月就能满地乱爬,七个月后就能走路了。六岁时他的力气就很惊人,一对手掌长得异常粗大,跟成年人差不多,能够生生的捏断啤酒瓶口,成年人掰手劲都掰不过他。

  十岁时,马克·史密斯的体型已经跟成年人不相上下,力气更能比得上大力士,能轻松的抬起一辆哈雷摩托车。

  但马克·史密斯不仅仅是力气大而已,他的爆发力,反射神经、肌肉和骨骼密度都天生比普通人强几倍,这导致他不需要修炼什么功夫和格斗术,就能轻松打败同龄人,甚至连比他大十几岁的成年人都不是对手。

  因为马克·史密斯的家境不好,导致他从小就混上街头,经常跟人打架,等到他成年后,在纽约的皇后区他所向无敌,不但是单挑无敌,皇后区的街头混混和帮派分子哪怕是十个二十甚至三五十人一起上都打不过他一个人。

  成年后的马克·史密斯不但身高两米,体重也超过一百二十公斤,身上最显著的变化的就是那对异常的手掌和肌肉密度与骨骼。

  马克·史密斯的一对手掌要比普通人大两倍,完全可以用“蒲扇大手”来形容。如此巨大的手掌力量十分骇人,单手轻松的捏碎啤酒瓶就好像捏鸡蛋壳那么容易。任何人只要被他的大手抓住,不是关节脱臼就是骨头直接被捏碎。

  当马克·史密斯握紧拳头打出一拳时,爆发的力量甚至比泰森和福尔曼还可怕,就算是一头牛都有可能被他打死。

  而超远普通人的肌肉和骨骼密度导致马克·史密斯就好像天生就练成了金钟罩和铁布衫一般,身体的抗击打能力非常强悍。

  据说他曾经在街头表演过抗击打能力,让他的小弟用棒球棍或钢管全力的击打他的身体和脑袋,结果把棒球棍打断,钢管打弯了,马克·史密斯都一点事都没有。

  这样的怪胎肯定比不上演义中的李元霸,但应该和西楚霸王项羽差不多了,如果他能像项羽一样有名师调教,从小练武的话,估计泰森和福尔曼都不会是他的对手。

  难怪赵鹏会不是其对手,这样的怪胎估计赵鹏就算练出了暗劲也打不赢!

  看了马克·史密斯的资料后,王雷突然觉得,凯克还真不一定能够夺冠了。

  凯克就算真的有那种能够将他人的动作看成慢镜头的能力,也不一定能打得过马克·史密斯。

  “m-1大赛”是不允许用兵器的,也不允许插眼睛或踢裆,以凯克的体格和拳脚攻击力,遇上马克·史密斯这样的怪物,就算马克·史密斯站着不动让他打,估计他也没办法打倒马克·史密斯。(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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