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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眼,程默在战地医院待了十天了,这屁股的伤早就好了,跑呀,跳的,都不受影响。
按照战地医院收治出院的标准,他也该离开了。
前线的战斗还在继续呢,他总不能赖着不走,如果,他想不走,也是能做到的。
大丈夫总不能被儿女情长捆住了手脚。
他要回一营,跟吴剑锋他们一起战斗,打鬼子。
这鬼子的无线电台他已经研究的差不多了,肯定不能带在身上,回去之前得找个空送去四行仓库的盐一仓,东西放那儿才安全。
还有一件重要的事儿,那就是他得把自己跟姜云的事儿定下来。
这好多事儿,一旦错过了,那就这辈子就过去了,再说,先把“主权”给确定了,这以后就无可争议了。
以免夜长梦多。
决定要走,那就不拖泥带水。
收拾的差不多了,明天有一批补充兵员过去,他跟队过去,这医院呆着也不得劲儿。
晚上,姜云过来给他送饭的时候,发现病床上已经收拾好的背包,眼神瞬间黯淡了下来。
这段时间相处,她心里也确实喜欢上了这个爱贫嘴,却很健谈,学识渊博的男人,虽然有时候有些无赖,那都是点到即止,倒没有太过分。
就是该碰,不该碰的都碰了,唯独最后一步还没有。
姜云心里其实早就有程默了,只是女儿家本来就有些矜持,很多话自然说不出口。
这一看到他突然收拾东西,显然是要走的样子,眼圈瞬间就不争气的红了起来。
“小云,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吃这猪油渣炒白菜?”程默打开饭盒,看到里面的猪油渣白菜,惊喜的一回头,看到姜云坐在床边低着头,连忙合上饭盒,坐了下来,低头侧着身子,玩世不恭的一笑,“怎么,我这还没走了,就开始想我了。”
“程默,你就是个坏蛋!”姜云一下子就扑到程默怀里哭了出来。
“好了,小云云乖,别哭了,又不是生离死别,我又不是不回来了,等仗打完了,我就回来陪你回家,把咱俩的事儿定下来。”
“什么啊,我还没答应你呢。”姜云闻言,双手一推,慌张的说道。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这是迟早的事情,放心,我好歹也是出过国,喝过洋墨水的,咱爹一定同意的。”
“那是我爹,还不是你爹!”姜云被程默的无赖做派给气的不轻,这明明严肃的事情,都让他说的这般随意。
“行,你爹,你爹,等我正式拜见了他老人家后,再改口!”
“你真要去?”
“我这帮兄弟都在前线拼命,我总不能躺在医院当逃兵吧,再者说,我杀鬼子还没杀够呢!”
“你要杀多少鬼子才算够?”
“怎么说,也得上百个吧。”程默觉得可以逗一逗这丫头。
“一百个,你就吹吧,你要是能杀得了一百个鬼子,我姜云生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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