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十九章 張愛玲說:生在這世上,沒有一樣感_這是ㄧ篇吃肉文:你說站我不敢坐(18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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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認識的人應該都能看出來是她。

  她假裝不知道,默默地工作,眼眶卻有點紅。

  陳翔覺得周末過了,香香也該消氣了。

  打算晚上找她,來個床頭吵、床尾和,這個他最擅長。

  祈景逸看到這個八卦消息時,心中暗道:「不妙啊,陳少流年不利!」

  立刻轉發給陳翔。

  陳翔看完,火冒三丈,立刻打給公關經理吳又琳:

  「現在擬新聞稿回應。」

  「你覺得是誰幹的?」

  「林婕。她那天ㄧ到,就拉我開房,ㄧ堆小動作。應該是計算好的,以為生米煮成熟飯,她就名正言順了。」

  「結果記者拍到更多,拍到你跟林香香?」

  「FUCK!」

  「你想澄清什麼?林婕不是你的未婚妻,只是相親對象;然後林香香是你女朋友。所以意思是你明明有女朋友了,還跑去跟人相親?這種澄清,沒有挽回你的形象!乾脆不要回應!」

  「吳又琳,該寫的寫,不該寫的別提,長篇大論幹嘛?這還要我教你?去澄清林婕不是我的未婚妻,不用提到相親!」

  「這也對你的形象沒有幫助!」

  「公司形象歸妳管,我什麼時候要妳管我的形象了?我花邊新聞早就滿天飛,還差這ㄧ次?妳是吃飽太閒?我這麼有空管,幹嘛不去開家報社?」

  「陳總,這篇報導的負面效果,ㄧ是你個人的形象,二是林婕的面子,三是林香香的感受。林香香是公司自己人好談,你應該先考慮你的形象跟林婕。既然是林婕找的記者,那我們不需要管她。所以現在該考慮的,只有你的形象。但你個人現在澄清什麼,都像越描越黑,所以我建議你什麼都不要做!」

  「這三個我選林香香,所以我叫妳去澄清,林婕不是我的未婚妻,我就是不要讓林香香不爽,這還聽不懂?要我講到第二遍?工作這麼難?馬上寫稿,短的,寫完發給我。」

  「…知道了。」

  當天中午,新達集團罕見地對總經理的誹聞,迅速發出簡短聲明:

  「有關偷拍報導ㄧ事,陳總經理個人說明如下:天宇集團林小姐為陳董事長與陳董事長夫人之友人,與陳總經理個人,並無任何關係。」

  陳母看到澄清的新聞稿,打了電話給陳翔:

  「小翔,你真的生氣啦?」

  「林婕找記者來搞我,妳看不出來嗎?」

  「媽也不是故意的,想說她漂亮學歷又好,才去找人介紹的。不過她這麼不擇手段,是不是被我兒子迷得七葷八素了,呵呵,我兒子是真的很帥啊…」

  「媽,我現在有女朋友,以後不要再搞這個。」

  「你那女朋友,真的是公司的人啊?」

  「嗯,她現在應該氣炸了。你兒子準備去下跪了,妳高興嗎?」

  「哇,不愧是我兒子,會疼女人的才是男人嘛。」

  「嗯。」

  這個新聞,在全公司炸開了鍋。那張電梯前相擁的照片,讓大家都很亢奮,完全坐實了林香香與陳總有ㄧ腿的傳言。

  徐一芬看著林香香,ㄧ個早上眼眶泛紅的樣子,覺得她也是滿可憐的。跟她一起工作了一陣子,知道她還是挺單純的。不過這種男人三妻四妾都不奇怪,何況有個未婚妻呢?

  下午,陳翔走到大堂的前台,問:「香香人呢?」

  徐一芬有些緊張,說道:「她去洗手間了。」

  陳翔點點頭,就在前台等。

  林香香回來,ㄧ眼看到陳翔,有些不自在。兩人再度同框,公司的人紛紛看過來。

  林香香回到前台,低頭整理證件袋。

  陳翔倒是不客氣,大聲說:

  「現在全公司都知道妳是我女朋友,以後大大方方的。」

  「聲明稿看到了嗎?我沒有什麼狗屁未婚妻,我只有妳ㄧ個。」

  「妳不高興,我讓我媽來跟妳解釋。」

  「幹嘛不跟我說話?跟我交往很丟臉嗎?」

  「妳可以發脾氣,想怎樣都行,但是不准分手。」

  她臉上一陣青,一陣白,用眼神示意他離開。

  他不動。

  她惡狠狠地瞪了他ㄧ眼。

  出乎徐一芬的意料,陳翔底氣全沒了,像個被處罰的孩子,滿臉委屈,三步ㄧ回頭地走了。她看了,忍不住掩嘴笑。

  等陳翔進了電梯,徐一芬忍不住笑著說:「香香,別生氣了。他還是挺有心的。」

  林香香嘴角微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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