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第二百四十六章好家伙,这玩意,我喜欢···_大唐:开局把李世民当亲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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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欣喜。

  二人看着金灿灿的玉米粒,眼睛都瞪得熘圆。

  难怪青雀会称之为黄金粒。

  这一粒粒金黄色的物种,真的宛如黄金一般。

  李世民抓一把玉米粒在手,和长孙皇后一起,仔细查勘起来。

  二人双眼火热,不得不赞叹造物者的神奇啊。

  相比于金灿灿的玉米粒,那乌漆嘛黑的葵花籽,直接被李世民和长孙皇后给忽略了。

  妥妥的以貌取人啊!

  没办法,要怪也只能怪葵瓜子生不逢时。

  和金黄色的玉米粒一起出现在立政殿,一起步,葵花籽就已经输了。

  金黄色乃是皇室的象征。

  乌漆嘛黑的葵瓜子怎么和金黄色的玉米粒相提并论。

  “观音婢,如此物种,回归我大唐土地,正所谓天命所归。”

  长孙皇后闻言,莞尔一笑。

  “二郎,臣妾以为,不要小看了那乌黑的物种。”

  李世民这才将目光聚焦到,那些乌漆嘛黑的葵花籽身上。

  “这到底是何物?”

  “青雀书信上根本未曾提及。”

  “既然青雀能快马加鞭返回长安城,而且携带此物,将它和黄金粒同等看待,想来价值不菲。”

  想明白的李世民,立即派人,去将太子请来。

  李根在李君羡还未返回长安城的时候,便已经知道了。

  李君羡在官道上和李泰一行相遇。

  而且带回了玉米和葵花籽。

  如今李根的情报系统,远超李世民的百骑司。

  这一切,李世民和李君羡自然毫不知情。

  由此可见,李根手下的千骑司暗探,确实做到了当初李根设置此机构的要求和初衷。

  李根信步来到立政殿内。

  “儿臣参见父皇,参见母后···”

  该有的礼节,是必不可少的。

  华夏民族,之所以,自古以来,就被称之为礼仪之邦。

  不是空口无凭的,擅自自称。

  悠久的传统和文化底蕴。

  方才造就了伟大民族的伟大历史。

  “根儿,无需多礼。”

  “来,过来看看,这是父皇派李君羡前去,在青雀处得到的黄金粒和这不知名的物种。”

  李根微笑着点点头。

  “哦,李统领见过青雀他们了,青雀一行距离长安城还有多远?”

  “父皇刚刚仔细询问过李君羡,青雀一行也都是策马奔腾,再有半个月时间,应该能够抵达长安城。”

  “倒是那两百余辆车队,恐怕还需要一些时日。”

  李根走到桌子跟前,看到金灿灿的玉米粒,脸上的笑容越发灿烂了起来。

  而那被李世民和长孙皇后,视为乌漆嘛黑的物种。

  却率先被李根捏一小把在手里。

  只见,李根将一粒葵花籽放在口中。

  十分娴熟的便用牙齿嗑开。

  里面白色的瓜子仁,颗粒饱满,让李根意犹未尽的闭上眼睛回味起来。

  生瓜子仁太油了,还是炒熟以后,更加满嘴生香。

  “根儿,此物,可以生食?”

  看到李根满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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