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第69章番外四一恨思远(下)_一盏春光[豪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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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看来,好像是真的。”

  那个故事里,运筹帷幄的宋家小三叔,原本可以在美国一箭双雕,杀了江瑜侃和周湛,推卸完责任,用最完美的PlanA,结束一场鏖战。

  可惜在最后的关头,他晚了十分钟。

  那十分钟,据说是用来送一个人回家,不要让那个人卷入许多不必要的琐事。

  “理由?”

  窃听器传回的同步录音里,他这样说,“没有理由,我送送他回家。”

  像他那样的人啊,温柔从不曾开口,或许只有一句“没有理由”,能够偷偷记录下他并不为人所知的那点动容。

  只可惜一切都太晚了。

  “你走吧——”

  宋笙背过身去,背影在雨中飘摇,肩膀微微抽动。

  而她说:“带小三叔走吧,他这一辈子太累了……我对不起他。”

  故事说到这里,全都是不圆满。

  所以,让我们把故事线推到很久以后。

  久到洛一珩都已经回到日本,又再度逃亡回到中国大陆时,恰恰好,来得及参加了一场婚礼。

  准确来说,是宋家三少大张旗鼓的婚礼。

  很符合他风格的大宴宾客,流水席从恒成地产门口摆到万豪酒店,沿路派发喜糖,闹得交通都近乎瘫痪,要全城同庆,不热闹不罢休。

  架势这么大,洛一珩也因此沾了光——这个早就易容了外貌,如今黑发黑眼、还只剩下一只右手的陌生人,就此混进其中,讨一份喜气。

  远远地,他看见宋致宁与新娘亲吻,看见他们交换戒指。

  而在最后的发言里,哽咽着的宋三少一字一顿,说:“我为了娶她吃了一百个洋葱,我这辈子再也不吃洋葱了,老婆做的除外。”

  说完就哭,真是没半点长进。

  洛一珩笑得直不起腰来,好在人群里笑声层叠,他也不怎么出众。

  而后,轮到新娘扬起右手,展示那枚不怎么起眼的白金戒指。

  声音甜甜的,说话却说得有些颠三倒四:“嗯……致宁跟我说,这是奶奶留下的戒指,他、二姐、大姐、还有小三叔一人一个,当年奶奶还告诉他们,从来没算过尺寸,只是谁戴上了,就是谁的命,谁的‘有缘人’,我、我从来不信那种命运,可我戴上了,所以,我、我觉得我会是个……好妻子,我会努力的,会努力的照顾他,爱他。”

  宋致宁补充:“我也只给你戴过,老婆。”

  【内心os:除了那次拍卖会一不小心被拍卖走了,还被钟邵奇拿走了,这是例外,老婆,这不算,后来我又拿回来了。】

  “嗯嗯,我知道!所以那……那比如我、我以后要研究一百种让洋葱好吃的办法!”

  “老婆,那个……”

  宋致宁大抵没想到自己的深情告白换来这样一种疼爱,当即一脸黑线,说起话来都打着结巴,一副敢怒不敢言的苦恼样。

  一群围观群众笑的更开怀,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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