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283章 高纵追妻(四)_嫁给糙汉后我靠怂狗暴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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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不及呢!

  死后继承王府?

  爱谁谁。

  他都死了,还操心那么多做什么?

  祖宗要是地下真有灵,就该知道他是个混蛋,让他爹多生几个儿子,而不是靠他。

  要是祖宗不显灵,那他还管祖宗做什么?

  总之,高纵的原则就是,随心所欲,我爱干什么就干什么,反正你们都打不过我。

  唯一一个能打的,是他的女人。

  他们一伙儿的!

  把生平所遇最强大的劲敌,变成自己枕边人,他可真是太满足了。

  以后谁不服,就一起打谁,岂不快哉?

  水合见他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也是滤镜碎了一地。

  之前她多少觉得,这是曾经对手。

  没想到现在越来越不要脸了。

  幼稚,可笑。

  “你留不住我,我跑,你追……我倒是没个正事,可以奉陪到底,你呢?”

  担心高纵脑抽说出“我也没正事”的话,水合就没给他说话机会。

  “我想留在京城,我在夫人身边的日子,过得很舒心。”

  “就是贺长恭的女人?”

  “嗯。”

  “那容易。”高纵表示这是小菜一碟,“我把贺长恭调到我麾下,让他也到庭州,不就行了?”

  “不行。夫人不会去庭州的,她厌恶干燥和漫天黄沙的地方。”

  高纵:“事儿真多。贺长恭去,她能不去?”

  “能。”

  ……吧。

  或许能。

  但是现在也不好说,毕竟看两人感情,如胶似漆的。

  刚才在楼下的动静,以她的耳力,也不会错过什么。

  “我不想跟你去,你死心吧。”水合道,“从前的事情,你如果觉得意难平,想要我怎么补偿你,我补偿你就是。但是你想要强迫我,怕是做不到……”

  “而且强扭的瓜不甜,你还需要强迫女人吗?”

  作为陇西王,你要不要脸啊!

  高纵表示:脸这种东西,丢得毫无负担。

  但是媳妇不行。

  脸可以不要,媳妇不能不要。

  她是他活了这么多年,唯一能入眼的女人。

  他甚至觉得,在这个世界上,他们两个是最特殊的存在,也是唯一的同类。

  这怎么可能放手?

  但是经历了得而复失,失而复得这样的过程,高纵的心境也有了很大变化。

  ——对于夕照月这种强大的女人来说,你强来,她比你更强。

  所以只能以柔克刚。

  天晴了雨停了,他又觉得他行了。

  于是听水合心平气和地说不想跟着她去离开,只想留在京城,高纵便道:“你要是实在想留下,也没有什么不行的。”

  水合手脚打开,躺在床上一副大义凛然模样:“条件是几次?还是几天?”

  “一辈子。”

  水合立刻骂人:“不要给脸不要脸!”

  翻脸,她也不怕他。

  保存父皇骨灰的恩德,她已经偿还过了。

  不要得寸进尺。

  高纵:“脸要不要都行,你急什么?我还没说完呢!”

  这脾气,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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